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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商務部、海關總署4月1日起對該產品實施出口管制,帶您了解出口最新政策

        發布時間:2022-05-13 23:17瀏覽次數:字體大?。?/small> [極大 ]

        關務知識

         

        出口高氯酸鉀  您需要知道這些!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高氯酸鉀(海關商品編號2829900020):一種無機化合物,化學式為KClO4,CAS號為7778-74-7,為無色或白色結晶性粉末,能溶于水,不溶于乙醚、乙醇,為氧化劑,與還原劑、有機物、易燃物如硫、磷或金屬粉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性質較氯酸鉀穩定,在熔點時會分解為氯化鉀與氧氣,可用作發煙劑、引火劑、氧化劑和化學分析試劑,是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列明的危險化學品,危險貨物類別5.1,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1458,出口高氯酸鉀需經海關檢驗并實施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最新政策

         

        根據《關于對高氯酸鉀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》(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46號)的要求,從2022年4月1日起,對高氯酸鉀(海關商品編號2829900020)實施出口管制,依照《有關化學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辦法》(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海關總署令2002年第33號)管理。出口高氯酸鉀須經商務部登記,海關憑商務部簽發的出口許可證件辦理驗放手續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出口高氯酸鉀申報要求

         

        出口高氯酸鉀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關報檢時,應提供下列材料:

         

        (一)

         

        《出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符合性聲明》;

         

        (二)

         

        《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》;

         

        (三)

         

        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;

         

        (四)

         

        危險公示標簽、安全數據單樣本,如是外文樣本,應提供對應的中文翻譯件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商務部、海關總署4月1日起對該產品實施出口管制,帶您了解出口最新政策
        商務部、海關總署4月1日起對該產品實施出口管制,帶您了解出口最新政策
        “化學品安全數據單”中英文樣本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商務部、海關總署4月1日起對該產品實施出口管制,帶您了解出口最新政策
        商務部、海關總署4月1日起對該產品實施出口管制,帶您了解出口最新政策
        “危險公示標簽”樣本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商務部、海關總署4月1日起對該產品實施出口管制,帶您了解出口最新政策
        “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”樣本

         

        出口高氯酸鉀檢驗要求

         

        出口高氯酸鉀應符合以下要求:

         

        一、產品的主要成分/組分信息、物理及化學特性、危險類別、危險公示標簽、安全數據單等應符合有關國際公約、國際規則、條約、協議、議定書、備忘錄等、輸入國家或者地區技術法規、標準以及海關總署以及原質檢總局指定的技術規范、標準的規定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商務部、海關總署4月1日起對該產品實施出口管制,帶您了解出口最新政策

         

        二、產品包裝上應有危險公示標簽,隨附安全數據單;危險公示標簽應符合GB15258及聯合國《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》(GHS)第九修訂版的要求,在產品的包裝的醒目位置加貼、拴掛或噴印標簽,標簽信息至少包括產品標識、象形圖、信號詞、危險說明、防范說明等基本要素,并應真實準確;

         

        安全數據單所載明的制造商、供應商及產品信息應真實、有效,并與申報材料一致;安全性信息完整、準確,應至少包含《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》規定的16項基本信息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物質或化合物和供應商的標識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危險標識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成分構成/成分信息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急救措施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消防措施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事故排除措施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搬運和存儲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接觸控制/人身保護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物理和化學特性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穩定性和反應性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毒理學信息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生態信息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處置考慮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運輸信息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管理信息;

         

        ——其他信息(包括關于安全數據單編制和修訂的信息)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商務部、海關總署4月1日起對該產品實施出口管制,帶您了解出口最新政策

         

        三、對出口高氯酸鉀的包裝,應按照海運、空運、公路運輸及鐵路運輸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管理規定、標準實施性能檢驗和使用鑒定,申請使用鑒定時應提供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,出口危險貨物生產企業符合性聲明,鑒定合格后分別出具《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》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通關放行

         

        出口經營者應當向海關出具出口許可證件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檢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海關手續,并接受海關監管。檢驗合格后,經營企業憑出境貨物電子底賬、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以及商務部簽發的出口許可證件辦理海關驗放手續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出口經營者未經許可出口、超出許可范圍出口、逃避海關檢驗監管或有其他違法情形的,由商務部或者海關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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